城区水表设施全部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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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李媛)为美化城市,中心城区的自来水水表设施必须全部下地;施工用水水表在施工期间可临时设置于地面上,但施工结束后也应及时改造下地。昨(13)日,成都市规划局召开通气会,明确了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内)自来水水表设施下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一、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自来水管道配套的水表(住 宅区每幢建筑的单元水表除外)均按地下式设计、实施;二、中心城区原已建的在地面以上的水表设施有计划的逐步改造下地;三、中心城区未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报建项目,市规划局将从即日起不予办理规划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