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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受体罚 老子杀校长 被告人郑元波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9:15 南方日报

  温州消息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灵昆中学校长家访被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郑元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2005年11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郑元波因其儿子在校被校长黄玉生体罚一事,与到其家中商讨此事的温州龙湾区灵昆中学校长黄玉生发生争吵。被告人郑元波用家中的电线缠住黄玉生的脖子,后又用菜刀砍其颈部,致其死亡。

  法庭认为,郑元波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处郑元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原告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讼诉,法庭判决被告郑元波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32万多元。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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