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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拒认员工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9:21 南方新闻网

  苦干11年被辞退,因未签劳动合同讨薪遭拒,一怒之下对簿公堂

  肯德基拒认员工成被告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只因一点疏忽被北京肯德基辞退的徐延格,为肯德基工作了近11年,被辞后才发现雇主竟不是肯德基,而是一个连地址都不知在哪的“北京时代

桥劳动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怒之下,徐延格将肯德基告上法庭。本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被迫与第三方签约

  自1995年2月到2005年10月,徐延格一直在北京肯德基工作。2004年6月,公司贴出一则通知称,员工工资由“时代桥公司”代发,不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被辞退。“不签约就会丢工作,谁还敢不签啊?”徐延格说,自己在肯德基工作近11年,只签订过那一份劳动合同。

  据了解,在由“时代桥公司”为北京肯德基公司员工代发工资之前,自2000年3月起,有个“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曾扮演过同样角色,当时公司的理由是:办理就业证对外地户口员工有限制,为让员工能够“合法”地获得工作机会,公司决定让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员工代发工资。

  2005年10月11日,徐延格在一次配货过程中忘了贴标签,被公司以“违反拣货操作规程”为由辞退。

  肯德基否认是雇主

  常年在冷藏库工作,徐延格患上了风湿病,为要回2005年10月份的工资和近11年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在向肯德基公司讨要无果后,徐延格向北京市劳动局投诉。

  劳动局的答复是,只有肯德基与其确有劳动关系,才能履行补发工资的责任。而北京肯德基辩称,徐延格是“时代桥公司”的员工,受该公司派遣到肯德基工作,而肯德基向“时代桥公司”支付了相应费用,三方实际形成了劳务派遣关系。徐延格被辞退后,这种劳务派遣关系随即结束,公司不会补发工资,更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这些都应由“时代桥公司”来承担。

  徐延格的代理律师认为,徐延格与北京肯德基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登记表”、“就业务工证”等都证明,徐延格在肯德基工作的事实,因此二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上存在的关系。而且,在与“时代桥公司”签合同之前,徐延格已在肯德基工作多年,而且签订合同之后,徐也并未在“时代桥公司”受过任何培训或上过一天班。

  徐延格的“工友”们介绍,肯德基让员工同“时代桥公司”签合同时,并未征得他们同意,而是以辞退为胁迫条件。《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22条认为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据了解,目前已有28名肯德基员工加入了维权行列,与徐延格一同起诉肯德基公司。

  观点

  第三方用工制存在法律盲区

  徐延格的律师认为,肯德基不断为员工更换“婆家”,实际上是以“劳务派遣”的合法形式将员工的社保风险、工伤保险等转嫁给一些小公司。一旦发生事故,员工索要赔偿,这些小公司赔不起可以破产,却丝毫不会影响到肯德基。同时,采取这种用工方式,辞退大龄员工时不必承担过多的经济补偿或福利、养老等责任。目前,许多大型企业采取这种回避方式,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行业相当普遍。而《劳动合同法》草案明确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目前这种普遍存在的大公司向小公司转嫁风险和责任的用工方式,实际上钻了法律的空子。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时律师介绍,近期自己接手的类似案件还有两起,其中有个民工刚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就受了工伤,因此在索赔时同样面临着“真雇主有钱不赔,假雇主无钱可赔”的纠纷和困境。

  图:

  现在为它出力,将来它会为你出力吗?CFP供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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