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荣耻的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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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09:43 东方网 |
孔曦作品集2006年5月11日《新民晚报》头版头条的标题是“金斯花园别墅搭成‘高档棚户区’”。文章报道:“闵行区金斯花园别墅区的违法搭建正愈演愈烈。292套房屋都已装修入住,一半以上有不同程度的违法搭建,这种现象几年前就已出现。如今,违法搭建的面积越来越大,形式也越来越离谱。这个小区前后换了5家物业,都管不了违法搭建,只能上报区房地局备案。” 那么,违法搭建是别墅小区不可避免的吗?与金斯花园“一墙之隔的韵动时代小区里,676户没有一家违法搭建。曾在该小区担任物业经理的蒋女士说:“关键就在管理!” 那么,是金斯花园的业主素质差吗?根据这篇报道,该小区的业主多为外籍人士和归国华侨。无论是文化水平还是法制意识,都不应该差到哪里去。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2006年5月12日《新闻晨报》“晨报热线”头条的标题是:“八旬老人自费装公益扶手”。文章报道:为方便老人上下楼,年届82岁、身患糖尿病多年的刘阿婆花费一万元,为小区内20幢住宅楼安装了不锈钢扶手。刘阿婆到敬老院探望朋友时发现那里的楼梯两边都有扶手,老人上下楼比在家里方便一些,便萌生了自费给自己住的多层住宅安装扶手的想法。“去年11月,刘阿婆悄悄联系了小区附近的商铺工人,花费1000元给自家和隔壁两幢楼楼梯靠墙的一边分别装上了不锈钢扶手,并亲自监督了安装过程。”住在其它楼栋的老人见了很羡慕,今年2月起,刘阿婆又拿出9000元为小区里其余18幢楼安装了不锈钢扶手。这18幢楼里,都住有腿脚不便的老人。前后10000元,是刘阿婆从老俩口每月1600元退休金里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 以上两则报道令我想到了八荣八耻——第五条“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第七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一个身患重病靠养老金维生的老人能拿出积蓄帮助其他老人,那些“外籍人士和归国华侨”为什么不能遵纪守法,非要违法搭建,损人利己呢?刘阿婆是共产党员,金斯花园违法搭建的业主当中、全上海住宅小区的违法搭建的业主当中,有没有党员干部呢?如果有,有关方面能不能公开他们的身份,让全上海的市民都把他们与刘阿婆作一番比较呢? 见多了说教的官样文章,以身作则的普通党员刘阿婆是当今重建荣耻观的最好教材。 倘若执政党的党员,都能做到不违法搭建,并且在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们的社会,还会出现诚信危机和信仰危机吗?还用得着讲八荣八耻吗? 作者:孔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