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部门确定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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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0:22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5月10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我省已确定严格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六大商业贿赂重点领域。 治理的重点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 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作者:本报记者 张 益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