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死撑窦唯,歌迷何必太疯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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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0:33 东方网 |
窦唯在北京因不满《新京报》的两篇报道,日前上报社捣乱及放火烧车而被公安拘捕,他目前仍被扣留在看守所内。对于窦唯的激烈行为,昨日有其男歌迷手持写着“鄙视无良记者、还窦唯私隐权、我们需要他的音乐”的匾额,站在看守所门外以示对窦唯的支持。(5月13日中新网) 笔者缺失音乐细胞,因而对娱乐中人历来不关心、不关注。此前不知窦唯是谁,也 不知他流行了啥歌。但窦唯在《新京报》社的“火爆”、“无知”,甚至有点“牛气”,却让人深深地记住了这个名字。然从这几天媒体的有关报道中,却发现与窦唯“牛气”截然相反的是,网民的同情声远盖了指责声,有说其“情有可原”,也有说其“屡屡遭受媒体追访打扰”,“不可忍耐”,甚至有说媒体是在其“痛苦的伤口上撒了的一把盐”,“不厚道”。当然,网友及歌迷对窦唯的这种同情和声援可以理解,毕竟,窦唯曾经用他的音乐影响和感动了一批人。 但如今,窦唯砸电视、烧小车,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是不争的事实,完全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拘捕,是为了严明法纪,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不管其此前有多大的功劳,有多大的苦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没有对窦唯网开一面的理由,更没有因歌迷的死撑便漠视法律。 而报道说,从昨日下午起,便有3名自称是窦唯歌迷的男子手持匾额站在看守所外,并在附近的小卖部找路人签名支持窦唯。他们表示声援行动还将升级,甚至将去新京报馆门口举行抗议活动。显见,歌迷的这种毫无意义的支持和声援,除了能表明他们对窦唯的追逐外,只能说明他们的不理智。何况,公安部门明确表示,窦唯烧车造成的“事态严重”,“不会放松对他的处理”。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既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也具有遵守社会法律的义务,其一言一行更应符社会公序。作为追星族,就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看待明星、追逐明星,而不是不加选择地盲目追崇和膜拜。 故在此为歌迷进一言,当明星触犯刑律时,别再为其太疯狂,法律不容亵渎。 作者:陆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