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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访时扯皮要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3:02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信访局制定新《信访条例》实施办法,对行政人员行为做出严格规定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今后,如果信访机构发现,在信访工作中,有行政机关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推诿、拖延、弄虚作假,可当即向相关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这只是新《信访条例》赋予信访机构的三项建议权之一——“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权

”。根据信访条例的要求,市信访局目前刚形成了三项建议权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除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权外,我市信访机构如果发现,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信访的,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信访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也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据了解,自从新《信访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去年已经制定了八项实施办法,今年将制定三项,其他两项分别是信访终结制和责任考核方面。市信访局告诉记者,我市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的做法,专门制定这两项办法。

  相关链接:信访总量降低14.23%(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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