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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界“院士”制度呼之难出 推选未能如期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4:38 新华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恢复学部委员制度工作引来诸多议论,目前学部委员推选未能如期完成

  有关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院士制度、恢复学部委员制度的报道近半年来频见报端,有消息称中国社科院首批推选的学部委员名单将于2006年2月底揭晓。近日记者电话询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负责人称:“(推选工作)尚无任何进展。”是什么原因使中国社科院高调

进行的学部委员推选工作举步不前呢?

  ■社会科学是否应该设立院士制度

  在中国社科界设立院士的呼声由来已久。在近几年的“两会”上,关于社会科学应设立院士制度的提案更不鲜见。今年两会上,社科界委员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该不该设立“院士制度”。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教授自1998年起,多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递交提案,呼吁在社科界设立院士制度。他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社科界设立院士制度是大势所趋,“这样才能体现学科公平”。在他看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科学,前者有院士制,后者也应该有。”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李京文告诉记者,他一直主张中国社科院要恢复学部制度。这不仅有历史的沿革,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促进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需要。但他同时指出,推选学部委员,关键要健全选拔制度,要真正推选出社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大师,否则也难以服众。

  中国社科院的一位资深研究员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毋庸置疑,政治的进步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密不可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它是以社会科学家、南京大学胡福明肇始的。毫无疑问,这场大讨论对于全国的思想解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认为,中国社科院恢复学部委员制度并逐步向院士制度过渡,本无可厚非,关键是这一制度要具有激励作用,因为它关乎我国的科学或学术能否健康发展这一重大问题。要认真总结和吸取现行院士制度的经验,处理好学术和政治的关系,推选出中国社会科学界真正的学术大家。

  资料显示,中国社科院前身为195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1977年,哲学社会科学学部从中国科学院中分离成立中国社会科学院。1990年,国务院在批准中国科学院增选学部委员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的有关问题,将另行组织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提出办法。”社科界学者由此无缘中科院学部委员增选。1993年后,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高调恢复社科院学部委员制度

  “事实上,中国社科院一直有恢复学部委员制度的愿望。早在2003年初院年度工作会议上,院领导就谈到希望‘恢复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实行与自然科学院士大体相同待遇’的问题。此次重启学部委员制度,也非一时的决定,而是进行了近两年的准备工作。”中国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告诉记者。

  2004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出,“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和激励机制……”这为中国社科院多年的诉求提供了一个实施的契机。

  此后,中国社科院便开始着手相关报告的准备。据中国社科院网站资料,2005年5月,中央领导听取了陈奎元院长的汇报,并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的,希望通过建立学部委员制度逐步向院士制度过渡、组建本院学部工作的具体方针办法等内容的报告做了迅速回复。

  2005年12月初,中国社科院开始部署推选首批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工作。颁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章程(草案)》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推选办法》。建立学部制度的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不少人士称中国社会科学院此举是“向设置院士制度迈进的一大步”。《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3日的报道亦称,“这意味着今后中国社科院也将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一样,拥有自己的院士。”

  中国社科院院报称,学部委员是社科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首批学部委员,将从在职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专家学者中产生,对符合学部委员条件的离退休老专家,则采用相同的办法推选出一批荣誉学部委员。学部委员今后将每两年增选一次,增选工作由学部主席团组织进行。

  相关人士透露,此番推选是在中国社科院内部进行的,采用匿名方式投票。根据设想,该院三十多个研究所按照各自研究人员数量,分别推选1~4名候选人。这些候选人一旦通过了学部大会的最终认可,将分属新组建的人文、经济、法学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五个学部。

  今年1月18日,在中国社科院2006年度工作会议上,冷溶宣布,“民主推荐程序已经完成,准备在春节后召开学部成立大会。”

  ■来自不同视角的种种议论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推选工作的进展近来陷入停滞。

  网络、媒体对于中国社科院推选学部委员的质疑集中在“社科界要不要设立院士制”、“社科院设院士条件是否成熟”等话题上。

  宋林飞认为,“这个评价标准要体现两点:一是这个学者在学术上是否有自己开拓的领域,是否有原创的思想,能否在我国思想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记,能否带动一批人走到国内与国际学术前沿;二是此学者的理论创新是否对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是否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这样的学术评价标准一旦确立,与道德标准等相结合,就不难从专家学者中评选出真正优秀的、令人信服的学者。当然,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可以预见也是相对的,不正之风可能干扰评选的过程,要尽量避免,但不能因噎废食。同时,作为社会科学工作者本身来说,为了进一步优化整个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环境,心态要平和一些。”

  ■完善现行院士制度迫在眉睫

  接受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吴春波教授认为,院士制度是一个好的制度,但目前我国对院士的管理采用的是一套官员行政体制:为院士定级别(相当于“副部级”),并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从行政上就加给“院士”一些东西、一些光环。其实,院士应是一种荣誉,是对他的学术成就的一种肯定,绝不应该把“院士”与待遇、相应的资源和诸多好处挂钩。

  “但任何一项制度的确立都有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不能因其有缺陷就全盘否定这项制度。中国的院士制度在促进我国科技发展中是起了重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不能因为极个别的现象而否定整体。”中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院士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强调。他认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中国科学家(包括社会科学家)将发挥重大作用。而改革和完善院士制度,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吴春波教授认为,改革院士制度,首先就应该取消对院士管理所采用的官员行政体制,摘去加在院士头上的“光环”。院士只是他所在的研究领域的杰出专家,而不是万能的人;同时,建立院士的“自律机制”,取消院士终身制,采取任期制或淘汰制;改进院士选举制度,使之更民主、更公开、更透明。

  有关专家表示,中国社科院建立学部制度,应注意与完善现行两院院士制度建设相衔接。 (记者孙英兰)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相关报道: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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