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积极稳妥地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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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16:20 新华网 |
新华网5福州5月14日电(记者王凡凡、林艳兴)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促进林业发展又要实现农民增收,既要抓好产权制度改革又要抓好配套改革。 记者从14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举办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在全国2000多个行 政县(市)中,有1500多个是山区县,而山区大多数为贫困人口聚集的林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薄弱环节。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图解决这个难题。贾治邦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和完善,即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在林地集体所有权属不变的前提下,依法保障实现农民对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同时在以林地为核心的生产资料分配上,对属于集体原始积累的森林资源资产,集体成员享有同等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使林业生产关系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林业生产力得到解放。 贾治邦说,林业既是一项基础产业,又是一项公益事业,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生态效益,既有集体林地,又有国有林地,同时林业与农业生产周期有很大差异,改革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涉及广大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农村的和谐稳定。因此,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一是要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改革是为了兴林,兴林是为了富民;三是坚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四是坚持抓好各项配套改革,包括林地管理制度改革、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育林基金制度改革,建立资产评估制度、产权流转制度、金融服务体系等,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顺利推进。(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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