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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封杀齐市“二药”假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3:34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勇) 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广东省发生因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多名患者肾功能衰竭的事件。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事件。近日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夜以继日地全面清查,截至目前,已在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上基本查封包括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也显示,临床上尚未发现因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造成的不良反应病例。

  经初步调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对此,江苏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市场监督,保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和国家局统一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果断地紧急处置这一问题:包括在第一时间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停止购进、销售和使用标识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标识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就地实施查封、扣押等紧急控制措施。加强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的不良监测,及时搜集江苏可能由此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等。

  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各级医疗机构,一旦发现有关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以及该公司生产的其他药品的新情况,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25-83273687(白天),83273610(夜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全省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一定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药用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把关,加强对药用原辅材料供货商法定资质和产品质量及管理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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