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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明确我国城管的准武装力量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09:40 四川在线

  中国的城管队伍,担负着保障国家城市秩序、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和国际形象的重要职能。它的机构设置、工作理念、行为特征,已成为我们和不文明国家相区别的中国特色。从它建立至今,经历了无数次血与火的考验,无数事实证明,中国城管队伍是威武之师,是一支召之即来、不召也来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千万次暴力抗法,让我们的城管战士身经百战,丰富了实战经验;亿万人横眉冷对

,而我们的城管战士不屑一顾,更激发了战斗热情。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有危险的身影。他们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危险要上,没有危险创造危险也要上。

  他们让数以百千万计的凶恶的不法之徒闻风而逃,他们让跑不了的歹徒刁民瑟瑟颤抖。尽管他们也有零星伤亡,但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代价。我们城市各界人民很遗憾地看到伤亡现象,同时也欣喜地注意到,他们以很小的代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效益。这是共和国军人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所得不到的威风和光荣。

  我们的城管队伍,实际上是一支名不副实的武装力量。边防军保卫国民生活的表现,我们平时看不到,但城管每天在战斗,我们每个城市居民却看得到。

  在目前国民素质大大降低的情况下,那些以为可以靠宣传、教育方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想法,都是幼稚、可笑的。目前城管所面对的,如从事无照经营、黑三轮、黑摩的、小广告等业务的人员,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低收入群体和外来务工者,他们不干这些就没别的事可干。由于被一己一家的生计所驱使,利益高于“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们的违法行为具有不可逆转的、亡命的性质,他们不被城管打击是根本不可能的。对这些人,决不能抱有任何幻想,所以,城市管理唯一的出路,在于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城管的威慑能力,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的战斗力。

  根据效率优先原则,提升城管地位非常必要。现在,我们的城管队伍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他们面对阴险狠毒狡猾的敌手,既无拘留权、逮捕权,又无法定的没收财产权,甚至,连一件正规的防身武器都没有--如此种种,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效率,也给广大城管战士造成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连民兵都是武装力量,政府的、组织严密的、从上到下自成体系的并且不动武就无法工作的城管队伍,为什么不能获得”准武装力量”的名分呢?城管比民兵任务重、责任大,战力也比民兵强,按理说“升格”为准武装力量应该没有情理法理上的障碍。还有一种“保安是准武装力量”的说法,那么城管具有这身份更不该成问题。保安是防御型的,蹲点式的,而城管是进攻型的,打运动战的,人所共知,城管比保安厉害的多。

  试想,如果城管准武装力量的法律地位得以确定,那么我们的城管战士就更加扬眉吐气、斗志昂扬。我们城市居民平时会有更好的生活秩序,一旦遭遇非常时期,把训练有素、有实战经验的城管队伍调到前线或渡海作战,祖国人民也会因此大大增进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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