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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房价成本只是有一点可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0:52 信息时报

  国外有句常言道:上帝拼命掩盖的,正是世人迫切想知道的。也许在几年前,知道这句话的中国人还是相当少的,眼下之所以在中国迅速普及,大概与当今中国高涨的房价分不开。在房价遭遇千夫所指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渴望知道,被掩盖得神乎其神的名曰“成本”的东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这个可怜的要求日前被一个大腕级的专家浇了瓢冷水。

  日前在南京举行的江宁房博会长三角房地产发展论坛上,“北师大博导董藩称公布

房价成本违反公司法,这个要求太可笑”(《现代快报》5月13日)。听罢董专家这番讲话,我确实笑了一下。如果不是董专家声称他并非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说话,而是站在学术的立场上,我可能不会笑。董专家自以为拿学术可以唬住不少人,殊不知,这种肤浅的伪学术在不经意间藐视了学术的权威性。假如董专家懂一点法律,哪怕只是浏览一下《公司法》的第五条,相信他会换一句稍微有点学术味的话来说事儿。这条规定指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董专家甭跟我提什么商业机密,而应当明白企业自主定价是必须遵循政府指导价的,尤其对于房价这样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有知情权,政府有价格监测权。当前不合常规的房价,所证明的似乎只是开发商违反《公司法》。

  既然董专家提出的是个不堪一击的伪学术,我也得节约点口水,讨论一下成本公开的不可行性。我也承认,公众要求公布房价成本是有一点可笑,但不是董专家所说的“太可笑”。

  实事求是的讲,公众要求成本公开的诉求虽然合情合理,但就当前情势而言,并无太大的意义,离公众借此降低房价的期待相去甚远。假如达不到影响房价的目的,还不如不公布。

  原因很简单。如果是开发商来公布这个成本,那很有可能存在虚报,假如这个数字很高,表明开发商的利润是合理的,并非暴利,那么公众除了痛苦或绝望,恐怕就只有死心塌地做房奴的份儿了;如果由政府来公布,我看也不见得令人乐观。新华社去年发文指出:“稳定房价关键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新华社2005年5月12日),原因在于,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房地产业当成拉动经济的重要手段,对房价的上涨暗中操盘。文章说,有些地方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出让,以政府收益来营造“政绩”。由这样一些政府来公布房价成本,我看也有点玄。

  既然公布成本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存在着令人“受伤”的风险,那还是不公布的好。从这个观点来讲,董专家虽然说了句不招人喜欢的废话,但无伤群众利益,不必深究。

  期待未成年人能进网吧

  关于未成年人进网吧问题,各地都在说不。北京日前更是出台了严厉的措施:“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未成年人8名以上吊销网吧许可证”(《北京青年报》5月12日)。各地如此下大力气禁止未成年人触网,体现了关心祖国花朵健康成长的一片良苦用心。笔者为花朵们感到幸运的同时,也为他们感到无奈。

  尽管当前不少新闻报道以悲情渲染着未成年人上网的不良后果,但我却始终难以发现,未成年人酿成苦果的更深层原因。我相信所有的人都同意,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并不意味着网络这种先进技术的成果是有毒的,而会持相反的观点。既然如此,过早地让未成年人与这种先进科技断绝往来,实在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

  有人以金钱犯罪,我们显然不能禁止金钱流通;用刀具杀人,显然也不能禁止人们使用刀具。网络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并不是网络本身,而是网络中的不健康因素。不健康的东西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健康的文化才是网络中的主流。假如人们总喜欢接触不健康因素,那么这对成年人的毒害可能更甚。

  这说明,根治网络中的“病毒”才是根本。然而事实上,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网上的“病毒”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他们。因此,对于职能部门,清除“病毒”才是头等大事;对于家长和老师,不遗余力的思想引导才是正道。

  期待着有一天,未成年人可以光明正大地走进网吧,去探索科技与文化的日新月异。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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