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本市将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2:42 新闻晚报
□记者 许可臻

  晚报讯 针对最近市场上频现过期或问题食品的案例,市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谢敏强副局长透露,全国人大正审议修改《食品卫生法》,同时一份本市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也在制定中,有望于近期出台。上海将与发达国家接轨,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实行缺陷食品的召回,如果企业不能主动实施召回,政府将引入责任追究制,责令强制召回。

  昨天在水产大学举行的“国际都市型食品安全体系研讨会”上,谢敏强还表示,除《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外,市政府还在制定有关肉类食品等方面的规章,缺陷食品召回即将有法可依。生产企业若发现食品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或不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和标准的情况,有责任及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收回这些缺陷食品。

  据悉,发达国家的产品召回制度开始较早且较为完善,以美国为例,召回制度已成为其管理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待上海规定出台后,也将有望分等级管理,对可能致死或严重影响健康的问题食品,其召回期限规定在72小时以内,并由有关部门对召回进程实施动态监控,同时监督产品在召回后的销毁情况。

  不过专家也表示,食品安全的保证更需要企业的积极自律。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常务理事、市冷冻食品协会秘书长陆翔华举例说,现在不少供货商和零售商为节省成本,将水饺、汤圆等冷冻食品拆散,以更低的价格裸卖,食品卫生很难保证。但这一问题又很难在法律上求得解决,因此需要行业自律,生产商坚决不生产,超市卖场坚决不进货、不销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