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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受贿四原则"折射"反腐四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4:07 东方网

  一开始,李友灿就给自己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能从河北的企业拿钱。他的理由是:一是不容易被发现,二是万一被发现以后也可以推脱耍赖,不承认是贪污受贿;二是绝对的单线联系:他特意叮嘱丁某,要注意保密,汽车配额的事由二人单线联系,钱只在双方手里传递;三是完全现金交易:李友灿坚持收受贿赂只接受现金,不管多大数额,他都坚持只用现金交易,因为这样就没有账目可以查询,每次进京,他都尽量不用手机,而是用IC卡打公用电话;四是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存钱:他用了很多亲戚的身份证去存钱,也用了一些假的

身份证件,没有一个用的是他自己的身份证。(5月14日法制周报)

  李贪官的四原则很好的折射出当前我们反腐败工作中的四大漏洞,应该引起我们的惊醒。

  之一,反腐败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我们这个贪官遵循了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古训,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可以在周围获得一片好感,可以将来发生了问题有人给保护,总而言之,是他吃透了地方保护主义,是为了给自己个好的安身环境,这种自我打造的温情脉脉应该引起我们的惊醒。

  之二,反腐败工作的公权监督虚弱。为什么要“绝对的单线联系”,就是因为怕走漏风声,而这种方式恰好暴露了我们反腐败工作中的公权监督软弱,为什么他们能单线联系成功?就是因为我们在反腐败工作的对公权公用的监督还没真正落实好,为某些人把公权变为私权提供了条件。

  之三,反腐败工作中的公款公管流于形式。“完全现金交易”的原则实际上折射了我们对公款功管的工作根本没有作好,公款成了某些人随便用的私款,于是为这种交易提供了方便。

  之四,反腐败工作中的群体监督软弱。“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存钱”,说明李贪官很狡猾,但也说明我们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硬伤,就是对与官相关的群体监督力度太小。

  “受贿四原则”说的好,好就好在说出了我们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实践上的漏洞,我们应该好好反思。


作者:殷建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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