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不全,4天内22人出境受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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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边检提醒:对出入境边检手续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 本报讯(黄晓珍 戴伟平 章剑峰) 昨日,记者从厦门边检总站高崎站了解到,因部分旅客对出入境边防检查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最近,机场口岸屡屡出现旅客因出入境边检手续不完备而被阻止出境的现象。仅5月9日至12日,高崎边检站就处理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案件22起,相当于该站每月处理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案件的总和。 据悉,在22名当事人中,13名系台湾和外籍旅客,因非法逾期居留而被边检机关依法处以罚款;9名系内地居民,因签证或签注不符合法规而被依法阻止出境。 相关提醒 在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情况中,主要可分为三类: 一是外国旅客不注意中国签证的生效期与停留期的区别,造成逾期居留。 在国外申请的中国签证上一般有两个日期,一个为签证的生效期(一般为半年内有效),一个为允许在华的停留期(一般为30天)。一些外国旅客误以为生效期就是允许在华的停留期,造成非法逾期居留。 二是中国公民出境往香港或澳门前未注意签注的生效期,持无效签注出境。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持用的签注上有两个日期,一个为首次进入香港或澳门的日期,一个为自首次进入香港或澳门以后可以在香港或澳门的停留期。内地居民必须在第一个日期规定的期限内前往香港或澳门,才可在规定的停留期内多次前往香港或澳门,否则易造成签注失效。 三是部分赴欧洲旅游的旅客,未按规定随旅游团出游,造成出境受阻。 申根协定国驻华使领馆为中国旅游团签发的签证为个人申根签证,将标注“ADS”字样。如果中国公民所持申根签证内注明有“ADS”字样,则必须参加旅游团,并以团队的形式出入欧洲各国。 高崎边检站提醒:如对出境手续有疑问,应及时与高崎出入境边防站值班室联系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