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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高校校内上网须实名并限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7:08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5月15日电(张敏 沈洋)近日,江西省出台《江西省高校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意见》,严禁校内上网场所进行经营活动,要求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并限制校内上网场所开放时间。

  《意见》规定校内上网场所在周一到周五18时至23时及双休日8时至23时期间为师生提供上网服务,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以出租、承包、合作经营等方式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

营网吧。此外,《意见》还要求健全校内上网场所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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