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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明令能截住教师“非法署名”的暗流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18:00 光明网
唐建华

  南开大学昨天公布的一项管理意见表示,南开大学将严禁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行为,并明确反对盲目追求论文数量的风气。(5月10日《新京报》)

  如何整顿学术界内不良风气,让知识分子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南开大学的明令一出台便引起了诸多争议。我们不能否认南开大学这项管理意见所传达的与学术腐败作斗争的决心,但笔者仍不禁要问一句:这项明令真能截住教师非

法署名的暗流么?

  对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的具体程序,笔者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并没有界定教师是否参与学生研究活动的确切标准。这使明令的实施就留有很大的弹性空间。

  另外,学生研究成果的发表有时候也需要傍教师的大名,从而实现“黑色双赢”,从而自愿地让教师从中揩油。如今的学术刊物都喜欢用名师的文章来增强自己的权威,对亟需发表论文的学生乱开出的“天价版面费”,使得学生不得不借助自己导师的名声降低发表论文的成本,提高发表论文的机会.如此一来,学生需要借助教师的名声来发表学术成果,教师也能从中揩到一点油水,互惠互利,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再者,学生的学术权利淡薄,对自己的学术权益遭到教师侵犯的行为听之任之.其中,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现象并不鲜见,也不只是南开大学才有.一个参加了南开大学5月9日召开的科技创新与科技奖励大会的教授说:“‘不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等是对教师最起码的要求,却不得不让学校以文件明文规范,这恰恰暴露了整个学术界的尴尬。”诚如斯言,要不是教师非法署名已成为学术界不容忽视的一种腐败现象,这项起码要求需要明令禁止么?然而,令我们担心的是,其中又有多少学生站出来检举教师“非法署名”的行为的?

  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行为实质上是多种“潜规则”融合成的一股暗流,光是一条明令显然无法筑起拦截这股暗流的牢固堤坝,更多工作恐怕还是要放在如何破除融合成这股暗流的“潜规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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