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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易主售后服务遇波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06 重庆晚报

  日前,江北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购买的品牌手机在保修期内出了问题,找到商家要求维修却被告知该店老板已换,她不知怎么办好。

  王女士介绍,今年1月26日,她花了1000元在江北区建新西路一门市购买了一部CECT品牌手机,商家承诺了保修一年。今年3月底,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的情况。最近,手机已无法使用,她找到该门市要求维修,但对方却称门市老板已换了,不能再为其服务。

  随后,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该门市,店内工作人员称该店已在2月份换了老板,也没有销售此种机型,不能为其维修。随后,该店一王姓负责人赶来,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手机整机保修时间为一年,人为损坏不能享受免费维修。因该手机问题是人为造成,该店可帮忙将手机拿回厂家维修。同时承诺,在保修期内该店将继续承担该手机的售后服务。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认为,消费者在该店购买了手机即是与该店产生了合同关系,即使该店的经营户和法人代表都已变更,只要该店还存在,售后服务就应该由该店承担。

  记者 任文劼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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