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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林改 勃发绿色生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1:15 大江网-江西日报

  婺源是赣东北重点林业县,森林绿色生态资源是婺源最重要的资源优势,林业在我县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出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这是深化农村改革,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推进“山上办绿色银行”的重大举措,这对婺源林业来说是一次历史性发展机遇,这项改

革备受33万婺源人民的深切关注。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它不是简单地“分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项制度改革来调动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真正把第一位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良好,百姓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发展。一年多来,全县上下干部群众正是怀着这种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巨大的工作热情投入了这项改革。

  在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以下几点认识。

  搞好林权制度改革,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绿色生态资源。林改首先是一次对林业生产关系的有效调整,是对林业资源的一次再分配,通过明晰产权,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经营机制,必将进一步深化林农对长远利益的认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护和发展绿色生态资源。造林由过去的“要我造”变为现在的“我要造”,林区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今年春,我县造林绿化达5.2万亩,比上年增长290%,初步显示了林改对林农的积极引导作用。在林区,“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林农的自觉行为,通过林改,“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确立,林业经营效益与林农收入直接挂钩,林农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林业生产,“把山当田种,把树当菜种”,林业技术人员更加受到欢迎。林改前和林改初林农的一些心理疑虑都随着林改的逐步深入而打消。

  搞好林权制度改革,才能更好地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我县农民人均拥有林地13.5亩,这是一个农民增收的广阔天地,可以大有作为。这次林改,彻底解决了集体林地产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为林业发展进一步扫除了制度性障碍。同时,通过“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的落实和放开放活木竹经营,林农可以从中获得真正实惠。以8厘米杉原木为例,林改前,每立方米售价160元,林改后,每立方米上涨到350元;毛竹(尺竹)由林改前的每根7元上涨为林改后的10元。据测算,由于林改政策的推行,全县林农木竹两项共减负增收3851.6万元,人均减负增收141.09元。与此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木竹的精深加工、森林药材种植、森林旅游业等高效林业,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

  搞好林权制度改革,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林改既是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的过程。这次林改,我们有效地解决了林改前界址不清,山林纠纷、大户与林农山林不均等农村长期以来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1000余件,如历史上曾发生人命案的岭脚村与篁村、水岚村与西山村之间的林权纠纷,以及曾发生群体性械斗的4起林权纠纷,一直无法调处,村落之间老死不相往来,这次明确了林权,相关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林农心平气顺,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干群之间和谐相处。同时,这次林改按照“政策交给群众,方法教给群众,决策尊重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好处留给群众”的思路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操作中严格把握好两个2/3的要求,让群众广泛参与,确保其真正享有各项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民主、自治意识,提高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推动了文明乡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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