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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摘编(06.15.16)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3:58 舜网-济南日报

  取消“垄断福利”是个政治问题

  陈东立在《新京报》刊文说,取消“垄断福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不仅是一个分配问题,更是一个垄断企业如何确定自己与普通群众关系的政治问题。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看待“垄断福利”问题,这些“垄断福利”的制定者和享受者反而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感到自己不过是按“国际惯例”办事而已。

  一项政策能否公平、科学,政策的制定者是否受到政策的约束和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决策者享受某种“垄断福利”,确保他们不会受到政策的影响,那么就很难保证他们的政策能够公平、科学,兼顾社会大众的利益。我们可以把这样或那样的“垄断福利”统称为“超规则利益”,因为他们不受规则的约束,提前为自己预留了一部分利益。由于“垄断福利”的存在,使相关决策者处于与群众不同的位置,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也与普通大众不同了。只有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一样,逐步取消这些“垄断福利”,才会密切联系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使公民能够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当务之急

  孙立平在《光明观察》刊文说,从历史上来看,个人信用制度起源于商业中的消费信贷。但实际上,个人信用制度及其管理,不仅对于商业活动是必需的,就是对于其他社会生活的治理,也是不可缺少的。比如,人们期待已久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到现在也无法正式实行。一个很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个人信用制度以及其他涉及个人收入和财产管理的基础制度。也就是说,这个社会还根本无法掌握官员及其亲属的真实收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财产申报,只能是与工资单无异的内容,结果是演变成一场儿戏。

  孙立平在文章里着重提到“使事情进入可治理状态”的观点,认为信用管理就是使事情进入可治理状态的基础制度之一。有了这种制度,不见得可以解决问题,但却可以为解决问题提供基础。应当看到,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有关部门开始尝试和探索建立个人与企业信用记录与公布制度。这是一个有意义的开端。尽管这是一个牵扯很多因素的浩大工程,但无疑应该扎实向前推进。要知道,美国的信用制度是在前计算机和前互联网时代开始建立的,而在计算机技术如此发达、互联网得到如此广泛利用的今天,这种信用制度的建立应该是更为容易而不是更为困难。

  谨防地方政府过度负债危机

  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0000亿元以上,其中省市级政府债务约占一半,县、乡两级政府债务约各占1/4,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还在以每年200亿元的速度递增。对此,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原副校长冯培恩在《小康》杂志刊文说,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过度负债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专家估计,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比金融风险还要更加危险。这会滋生众多的“政绩工程”,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还债,有的政府不但没钱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还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和集体福利上“偷工减料”,导致农村基础教育、农田水利、修路造林等资金显著“缩水”。最为严重的是会危及社会稳定。有的政府债务负担过重,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甚至对农民乱收费、乱摊派。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大多处于隐蔽状态,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加剧了财政风险的累积膨胀,如不及时控制化解,将可能引发财政危机,危及社会稳定。如有的省通过政府设立的各类投融资公司等借入的债务占了其债务总额的79%。所以,必须采取措施来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应建立举报人保护法

  据《南方周末》报道,4月3日晚10时,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与妻子李亚走到家门口楼梯口时,突遭3名歹徒袭击,其中一人捂住李亚的嘴,另两人拿着钢管拚命击打龚远明。龚远明右脑血肿,脑腔有积血,左耳被砍断,左脚脚筋被割断。案发后,龚远明被急送县医院抢救,已做3次开颅手术,生命垂危。

  龚远明遇袭前,曾持续不断地实名举报。23年来,龚远明曾举报两任县领导、多名民企老板。这些举报,有的与招商引资有关,还涉及土地与拆迁,以及工程质量等重大问题。龚远明在遇袭之前,家里不断接到匿名电话,威胁龚远明不要再举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许道敏说,中国实名举报者的状况值得忧虑。一名来自检察院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导致举报人“流汗”又“流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政策性规定又显得软弱无力,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起不到事先保护的作用。对举报人保护的规定适用范围也嫌狭小,仅限定为本人而不包括举报人的近亲属。更重要的是,没有建立举报人的特殊保障制度,泄密事件不断发生。中国应尽早建立举报人保护法。

  三大问题威胁公共安全

  李柯勇、陈菲在《北京日报》刊文说,从去年12月上旬起,公安部展开了一次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督察组发现,三大深层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有法不依问题最大。国家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的消防职责早有明确规定,很多地方却没有认真执行。有法不依、有制度不落实,已成为当前公共安全领域最大的问题。二是城市规划忽视安全。公安部交管局杨钧局长说,我国一些道路建设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建设标准还是十几年前制定的,已经滞后于形势的需要。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也存在于消防领域。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缺43.4%,市政消火栓欠缺26%。这类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经费不足,很多是规划不科学造成的。三是农村安全监管缺位。交通、消防、治安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2005年发生在农村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占全国总量的近1/4,而大量的农村公路无人监管。交通、消防、治安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农村地区尤其突出。

  我国行政体制有五大顽症

  《北京日报》刊文说,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有五大顽症需克服:一是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和管不好的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二是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包办企业决策;三是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整体而言仍然较弱;四是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复,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五是各级政府职权范围的界定不清,政绩考核制度不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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