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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最低工资至少两年一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22 重庆时报

  第三届中国薪酬管理高层论坛5月13日~14日在苏州举行,与会专家指出,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今后我国收入分配调整的重心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收入分配施行“限高保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演讲时表示,国家对“十一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分配过程的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控制和调节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强制欠薪单位预存保证金

  拖欠工资在不少地方和企业时有发生,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更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提出,今后必须建立企业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或欠薪报告制。有关人士强调,对那些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至少两年一调

  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制定并发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国家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间接引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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