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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5:4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顾小刚记者宣万明)马鞍山市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专门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工作制度文本,旨在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迅速推进东向发展、全民创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今年2月份以来,马鞍山市开展了以“东向发展、全民创业”为主题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大讨论开始之初,这个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调出2005年度市机

关作风评议暗访情况录像,对照存在问题找差距。各机关各部门也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了自查和自纠。

  在此基础上,该市为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出台了六项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对违诺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的责任;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告知有关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限时办结制。各机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对即办事项,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补位工作制。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上级领导同意,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离岗告示制。公务岗位,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务岗位,要做好内部衔接,工作时间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公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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