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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立医院普推廉价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21 信息时报

  时报中山讯 (记者 李宪锋 通讯员 谢琼) 记者昨从中山市卫生局获悉,《中山市廉价医疗服务方案(试行)》日前出台,该方案要求,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从即日起,必须开展廉价医疗服务。

  各医院设2间廉价诊室

  据了解,中山市去年,开始推行廉价医疗服务,今年,市卫生部门要求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广廉价医疗。按照方案要求,各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门诊部设立1~2间廉价诊室,选派高资历(主治医师以上)、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医师出诊。对适宜廉价医疗服务的病人,在其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廉价医疗服务方案进行诊治。

  64病种制定诊疗途径

  按照"五确定"原则,方案确定了廉价医疗的服务对象、病种、用药目录、诊疗常规、服务质量等。

  记者获悉,感冒、急性胃炎等32种常见病、多发病被列入适宜门诊廉价医疗的疾病。糖尿病、急性肝炎等内科、外科、妇产科、肝肠科、眼科以及耳鼻咽喉科的32种常见病被列入适宜住院廉价医疗的疾病。

  据介绍,该方案还对各种病症的诊疗常规作了严格的规定。方案对64种疾病的治疗原则、检查手段、对症处理、药物治疗和使用、排除标准作了相关的规定,对于需要住院和进行手术的,手术的范围、术后的医疗等,均按照病种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选用疗效确切价廉国药

  记者获悉,方案对廉价医疗的用药范围也作了规定,要求用药以临床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常用国产药为主。方案同时制定了廉价医疗服务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对抗微生物药、消化系统用药、循环系统用药等用药进行了规定,用药范围涉及20多个科目、500多种药品,药品的费用从几分钱到几十元不等。按照规定,廉价医疗服务的临床用药必须选用该目录内的药品。

  市级廉价处方不超40元

  据悉,正式实施的方案,还对门诊和住院的范围作了限制。按照规定,市级医院廉价处方的金额不能超过40元,二级医院不超过30元;一级以及其他镇区医院不超过20元。

  同时,设立于各病区的廉价病床费用也可得到减免。廉价病床床位费减免50%,诊疗费减免30%,每出院者住院总费用上限要求控制在本院平均住院费用的60%以内。

  方案同时规定,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单病种廉价医疗费用最高限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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