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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赖寿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主犯赖寿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宣判会现场。
主犯赖寿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赖寿强在宣判会上一直低着头,面对采访,甚至痛哭落泪。
主犯赖寿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 据专家们介绍,这个黑作坊里制造出的假洋酒成品,无论是颜色和包装,几乎都可以以假乱真。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4年年初,广东省高州人赖寿强与赖煜周(在逃)一起找到梁某,租用其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明月路的出租屋为制假窝点,并纠合赖燕钦等6人共同从事制售假冒洋酒的犯罪活动。

  为此,他们进行了周密的分工。赖寿强与赖煜周负责联系购进散装白兰地、威士忌酒等低价生产原料,同时还联系购进假冒的洋酒酒瓶及商标标志、防伪标贴等包装品。由赖燕钦等人在制假窝点内进行充灌、包装,加工成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的假冒洋酒销售。

  出租屋主以共犯论处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中山市中级法院终审认为,赖寿强等8人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以次充好的方法大量制造假冒进口洋酒在市场销售,破坏正当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屋主梁某,在知道赖寿强等人租用他的出租屋是用来生产假冒洋酒的情况下,由于对方所给的房租比别人高,所以还是将房屋租给他们制作假洋酒。最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屋主梁某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继续为赖寿强等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假洋酒,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共犯论处,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本报中山讯 (记者王锋 通讯员李志金、易朝晖摄影报道)赖寿强等8人生产、销售10多种假冒高档洋酒案在国内外曾引起强烈反响,被公安部挂牌督办为“全国十大打假案”之一,昨天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

  法院认定赖寿强等8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主犯赖寿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其他人员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案扣押的189537件外包装品、商标标志及1595瓶假酒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制假获取惊人暴利

  2005年6月20日,警方采取行动,彻底捣毁这个制造假洋酒的老巢。公安机关在中山市三角镇、沙溪镇等地抓获赖寿强等人,当场查获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的洋酒共计2901瓶,其中查获真酒1306瓶,假酒共计1595瓶,外包装品、商标标志等共计18万多件。

  法院透露,犯罪人制作假冒洋酒的过程十分简单,他们利用桶装的白兰地、威士忌进行调配,并用烧焦的白糖上色。为了能够以假乱真,在假冒的“轩尼诗XO”和“蓝带马爹利”中还加入原装的人头马VSOP勾兑。

  70元假酒

  批发600元以上

  经鉴定,查获待售的1595瓶假冒洋酒货值人民币39万多元,用于制造假冒洋酒的酒瓶及标志等包装品的货值人民币31万多元。天津市公安机关从郭莹(另案处理)处扣押了赖寿强销售给她的“轩尼诗”、“芝华士”、“马爹利”、“人头马”等品牌的假洋酒共计4081瓶,金额为人民币23万多元。涉案金额共90多万元。

  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供认,制售假洋酒,绝对是暴利勾当。以他们生产一瓶假的“马爹利XO”为例,连原料假酒胚、酒瓶、商标等各种费用在内,也就70元左右,而在市场上的批发价却高达600元以上。

  而且对一般人来说,由于洋酒毕竟不会像国产白酒那样经常饮用,对于洋酒的味道也不熟悉,因此很难分得清楚所喝的是不是假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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