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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设办事机构不需办工商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5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周广怀 叶华新)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明确今后外资公司设立办事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

  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局有关人士表示,《意见》明确,设立办事机构

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这实际上更便于外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设立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原有的办事机构只要不从事经营活动,还可以继续存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成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同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其监管,防止一些外资公司打着办事机构的旗号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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