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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零口供”抢劫犯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5月15日电】(刘丹吴艳燕)一名离职“的哥”,为抢劫钱财将一名现职“的哥”残忍杀害,却矢口否认实施了这一暴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名“零口供”抢劫犯瞿云龙一审判处死刑,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今年50岁的瞿云龙,原为上海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平时嗜好打牌赌博,自从2005年4月迷恋上老虎机后便沉溺其中,将辛苦开车所得收入陆续输完。一个月后,瞿云龙因拖欠

、拒交营业款被公司没收驾驶卡。此时更加入不敷出的瞿云龙便萌生了谋取不义之财的歹念。

  2005年5月15日凌晨,瞿云龙离开一朋友家后游荡到上海市西北地区一带偏僻处,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秦某驾驶一辆营运中的桑塔纳轿车途经此地。瞿云龙便将其拦下杀死后劫走了800余元现金,以及秦某佩戴的金项链等财物,随后“打的”逃离现场。

  被捕后,瞿云龙始终未作有罪供述,辩称自己脸部、手部伤口是案发前晚10时左右在白玉路附近一饭店喝酒时与外地民工打斗留下的。而公安机关调查后却证实当晚白玉路附近并未发生斗殴事件,且当晚11时前瞿云龙一直在朋友家中。此外,被劫车辆上多处留有瞿云龙血迹,沾有被害人血迹的金项链、人民币,以及留有瞿云龙和秦某两人血迹的一把单刃尖刀在瞿云龙处被警方查获。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瞿云龙的供述与法庭审理查明的证据材料相矛盾,不予以采信;瞿云龙为图财,采用杀人的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死刑判决。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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