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违反交通法规 那就在这条横幅签名“留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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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6:54 东方今报 |
今报新乡讯 5月14日上午9时30分,新乡市民吕先生在一条横幅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原因是违反交通法规。 从当天开始,新乡市二中岗楼开展“争做文明新乡人”活动,并在岗楼一旁扯起了一条8米长的横幅,谁违反了交通法规,谁就要在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不到一个小时,横幅上就有了上百个签名。因为逆行而留下“签名”的吕先生表示,这种方式比以往单纯的罚 款更让他感觉有“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