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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享“名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3 法制日报

  本报南京5月15日电 记者蒋德 由于大量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江苏将在尚无国家立法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法规,对其实行保护。据了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列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

  由于保护和抢救措施不到位,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承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断消失,据介绍,南京地区民族民间文化技艺种类原有一百多种,如今只剩下四十多种。目

前健在的各类民族民间艺术传人大都已七八十岁,其中最大的剪纸女大师胡家芝已经100岁。因历史、经济、家族等多种原因,这些民间技艺的掌握者很少有真正的传承人,一些名艺绝技会随同大师的逝去而消亡。例如,南京雕花天绒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被国家外交部指定为国家礼品,专送国家首脑和重要贵宾,因工艺大师的去世,这一艺术精品现已消亡无法再现。南京绒花、金陵折扇、手工制作戏衣戏具等民间传统技艺也已失散或消亡。

  这一状况该省各地都存在。在宿迁,原有100多种曲调的淮红戏现只能收集到37种,许多服装、道具已经灭失。对气势雄浑的霸王锣鼓,找不到系统的资料记载。整个宿迁,只有两个人能完整演唱和演奏淮红戏,能演奏霸王锣鼓的只有几位70多岁的老艺人。后继乏人,这些民间艺术有的濒临失传,有的已经失传。

  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潘宗白介绍,根据上世纪的普查资料,我省收集民间文学资料2亿多字,民间音乐12800余首,民间舞蹈1600个,民间戏曲传统剧目6000多个。现在,许多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面临艺绝人亡。

  由于目前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所以江苏决定先行一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将提交5月份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进行审议。

  据透露,“保护条例”内容突出各级政府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措施的建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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