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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刘家峡商标遭人抢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4 法制日报

  高原明珠刘家峡水电站是上世纪60年代我国在黄河上游修建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因其被编入全国中小学教材而家喻户晓,从而使“刘家峡”有了极高的知名度。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最近,当刘家峡水电站所在地甘肃省永靖县有关部门对刘家峡地产的、在省内外深受市场青睐的大红枣、西红柿、瓜类、百合等农产品以“刘家峡”为商标注册证明商标时,却意外发现“刘家峡”已被一外省人抢先注册,而且一注册就是44个类别。这是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有关部门获悉的消息。

  抢注符合法律规定

  当“刘家峡”三个字被外省人抢注后,在永靖县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地人纷纷鸣不平,认为抢注行为不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甘肃恒信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看,外地人抢注“刘家峡”商标是法律所允许的,因为,我国从2005年起规定,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注册行为非恶意、非恶意竞争,注册商标均受法律保护。而该外省人在注册“刘家峡”商标时,没有恶意动机。此外,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而刘家峡只是永靖县辖区内的一个地名,因此,“刘家峡”商标注册行为是合法的。

  曾建议永靖注册“刘家峡”

  众所周知,刘家峡地处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是永靖县政府所在地,它因修建了黄河上游第一座大型水电站而闻名遐迩。因此,永靖县为自己的“孩子"进行商标注册最为合理。鉴于上述原因,甘肃恒信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曾书面致函永靖县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对“刘家峡”进行商标注册,后来,该公司还派人到永靖县与有关部门协商此事,但令人遗憾的是此事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讨回“刘家峡”商标困难重重

  外省人抢注“刘家峡”,甘肃人尤其是永靖县人和刘家峡居民纷纷鸣不平。据了解,为讨回“刘家峡”商标,永靖县决定通过在商标异议期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与该外省人进行协商等手段进行解决。但是,据甘肃恒信商标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分析,通过提出异议讨回将困难重重,既要举证抢注者确实具有恶意动机,还要提出自己是“刘家峡”商标所有者的有效证明,而且,讨回44类的“刘家峡”商标将历时很长。最有效的办法是与对方协商解决,而协商解决需要支付很高的费用。

  甘肃尚无一件集体商标

  据了解,目前,甘肃省知名品牌和知名地名被个人抢注的现象很多。从这些典型事例来看,商标专业户的商标意识在不断增强,而甘肃省不少企业和地方政府对知名商标或具发展潜力商品商标进行保护的意识非常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商标对促进企业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目前,甘肃省只有“3件半"证明商标,3件分别是“岷县当归"、“靖远羊羔肉"和“兰州百合",“半"件是“平凉金果",该商标正处于公示期,尚未最终认定。而被外省企业及政府高度重视的集体商标,甘肃尚无一件。

  当地政府强化商标意识

  当永靖县刘家峡被外省人抢注为“刘家峡”商标后,永靖县政府就此问题向临夏州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州政府在收到报告后高度重视,指定临夏州工商局会同永靖县政府向甘肃省政府反映,请求省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协调解决“刘家峡”商标被抢注一事。同时,临夏州政府专门发文,要求辖区各地强化商标意识,开展一次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对可能成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有关山名、地名、产品名等资源提前注册,以免被别人抢注。并要求有关部门随时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本辖区内有关农产品及地名、地产被注册,及时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最大限度地保护临夏州的地理标志与商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兰州5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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