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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问题不属法院受理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建 中国辞书业颇为关注的“挑刺《新华字典》案”5月12日有了一个初步的说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由于原告马捷提出的是《新华字典》在知识性、逻辑性、语言性、体例性、标点符号方面存在差错,这些内容所涉及的是学术上的问题,属于学术争议,非民事权利争议,不在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

  总发行量已逾4亿册的《新华字典》影响极大,曾伴随无数中国人度过少年、青年、中年甚至老年时代,目前在全国中小学中仍继续被广泛使用。然而上海有位叫马捷的读者,偏偏对这本一向被人们视做“经典与权威”的的语言文字工具书提出质疑。

  据马捷称,经过多年逐字逐句研究,他对第10版《新华字典》释义中的差错进行了初步统计:知识性差错一百五十余处,逻辑性差错三百余处,语法性差错十余处,标点符号差错二百余处,共计六百六十余处。此外还有体例不规范三千余处,总的差错和不规范逾四千处。

  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允许最大差错率为万分之一。第10版《新华字典》正文653页,约60余万字,据此,《新华字典》可允许的差错在66个之内,马捷由此认为,第10版《新华字典》差错率已高达万分之十五以上,是一本严重不合格的问题工具书。

  2005年7月,马捷在上海书城购买了一本第10版《新华字典》,随后把上海书城告上法院,要求书城停售此书,对33元的书费退一赔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为此付出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万元。他坦言,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求商务印书馆及其销售商停止第10版《新华字典》的销售,召回重编。

  在今年2月27日进行的法院庭审中,上海书城的代理人认为,《新华字典》是合法合格正规出版的图书,他们通过正规途径购进图书,并经过验收;商务印书馆平均每不到5年就对《新华字典》修订一次,在内容、编校、印制方面都是有质量保证的;马捷所进行的仅仅是个人学术探讨,不是评定图书质量的标准,评定图书标准的是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同时,上海书城坚持认为己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也没有侵犯原告的法定权利,故而谈不上道歉和赔偿。

  今年3月,马捷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商务印书馆追加为第二被告,要求其停止出版发行第10版《新华字典》,与上海书城共同赔偿其2万元损失,并提交了要求成立专家组对具体差错进行鉴定的申请书。

  对于法院的裁定,马捷难以接受,他表示将很快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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