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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将有刚性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辛红 一个企业的盈利能力如何,资本回报率多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怎样,经营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将有刚性评价。这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开展企业绩效评价是国际上一些国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普遍做法,只是方法不尽相同。国资委认为,目前对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经营行为的引导力度依然不够,一些企业

只重视当期利润目标,忽视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培养,短期行为比较严重,需要一套全面评判企业盈利能力和资产运营质量,诊断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正确经营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办法规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以投入产出为核心,从财务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运用了国内、国际两个标准,以真实反映企业之间的差距。

  财务绩效评价中分别包括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管理绩效的评价则包括企业战略执行能力、经营决策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等八个内容。在财务绩效评价中,国资委根据全国企业财务统计数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划分了一百多个行业的评价标准。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综合绩效评价主要应用在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财务监督两个方面。过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在评判任期经营业绩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办法实施后有了这些刚性的标准,将对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形成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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