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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商状告市政府不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4 法制日报

  沈阳亚太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招商引资的政策感召下,决定在该市投资建设混凝土项目。谁料,这一项目却遭到了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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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霍仕明 本报于今年4月7日以《葫芦岛市一桩招商引资项目陷入迷局》为

题报道了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一位副市长阻挠原市长引来的招商项目一事。目前,这一事件有了新进展。5月11日,沈阳亚太混凝土公司将葫芦岛市政府告到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沈阳亚太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称:原告在葫芦岛市招商引资政策的感召下,经过长期考察,自2004年10月决定在葫芦岛市投资建设混凝土项目。该项目经葫芦岛市政府批准立项后,原告办理了环评、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手续。原告该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已缴完,用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的建设用地申请已经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并报被告批准。但该申请自上报至被告之日起至今达一年之久,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批准原告的建设用地申请。

  据沈阳亚太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孙延涛介绍,这一项目的停滞不前,不但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破坏了政府的形象,给葫芦岛市的投资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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