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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艾琳:如何理解上访中的"公婆理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8:17 东方网

  眼下,如何处理好群众上访问题,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已成为各级政府一件十分重要也十分头疼的事。

  一般情况下,群众没有问题,不会自寻烦恼,找个蚤子在身上抓;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是否都有理,是否都合法,也值得分析与思考。

  从若干次接待上访群众、处理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来看,要处理好这一问题,确实很难。总体上讲,在处理群众上访问题上,都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公婆理论”之中。

  对上访群众来说,站在他们自己的角度和立场考虑,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而责任主体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有选择到政府上访,指望通过政府或政府部门帮他们解决问题,争回自己应得的利益;而对政府及政府部门来说,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与发生时点、社会背景、政策环境直接相关。特别是企业改制、拆迁中发生的问题,如果按照现行政策、现行条件、现行水平,显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但在一定的特殊背景、特殊环境下,对照当时的政策、法律,根本不存在违法或者违反政策的问题,如果用现行政策处理已经过去的问题,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形成大面积的群众上访,在这样的情况下,上访群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就会形成“对垒”、“对峙”,如果处理不好,有时还会使矛盾急剧激化,促使一部分群众采取过激行为,或者到上一级政府直至北京进行上访。

  按照目前处理群众上访的条块包干政策和工作责任制,下级政府或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处理好这一问题,有责任、有义务在“公婆理论”中“争”出个理来。如何处理好“公婆理论”,笔者认为,必须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梳理问题。一般情况下,接待一次群众上访,特别是群访,由于群众在上访过程中,多数是没有组织的,往往会提出很多很多的问题,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在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上,不仅要认真地听、认真地记,更要认真分析、认真梳理,一条一条地进行分类,一条一条地进行研究,坚决防止听而不问、记而不解的现象发生。

  第二,对照政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进行认真梳理、认真分析、分门别类的基础上,就应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照法律、对照政策进行认真处理。除非当时的政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般情况下,应该与解决问题时的法律、政策相对照,而不应该拿当时的处理办法与现行政策相对照,否则,就会引起面上的波动,产生连锁反应,这一点必须严格把关。但是,在对照政策时,也必须注意,如果当时在处理问题时没有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必须进行纠正,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三,分析现状。有些问题,尽管当时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确实存在过于严格、过于不符合情理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不要轻易作出行还是不行的决定,而必须认真分析现状。如果是个性问题,单位或者政府具有处理这一问题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妨从“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是共性问题,且单位或者政府处理这问题没有经济承受能力,可先不予考虑,防止出现大面积的社会不稳定。

  第四,说服教育。在对照政策、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如果确实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那就要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解释透,把原因解释透,把道理解释透,特别是要把当时解决问题的特殊背景说明透。在把政策、道理说透的基础上,坚持已经做出的决定,并坚决防止少数人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现象的发生。

  第五,分化瓦解。由于在上访的群众中,不排除有极个别人员是出于私心、出于私利,挑动其他群众为其谋取个人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分析,对这样的人员,通过公安部门等,进行政策攻心。而对其他受到蒙蔽的群众,则主要以教育为主,可以通过居委会、亲戚朋友等,上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恶化。

  总之,要通过切实有力的工作,解决处理好信访接待中的“公婆理论”,化解矛盾,解决好信访问题。


作者: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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