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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审查法制组 建立办案人听审制度执行全面告知制度大庆红岗“三招”增强反贪活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纪惠敏)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抢前争先、品牌强检”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办案举措,增强反贪工作活力,提高办案水平。

  该院选取办案经验丰富和法学功底深厚的反贪干警组成审查法制组,规定该法制组在接到案卷后3个工作日内对案件法律手续使用的合法性、各种证据的取得及证据与口供的一

致性、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确认无差错的情况下移交起诉部门审查起诉;如果发现差错,则提出意见交由院领导审查决定。案件审查结束后,审查法制组要将有关情况汇总,并进行分析、归纳,以解决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以往反贪部门把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就宣告终结,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不在意的弊端,该院建立了办案人听审制度,规定凡自己办理的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庭听审。通过听审,办案人检查侦查案件的质量是否过硬、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有效、证据的取得是否合乎程序、各证据之间是否形成了证据链等问题,以提高侦查水平、确保案件质量。

  另外,该院还通过执行全面告知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坚持以“三数三率”(即案件线索的初查数与成案率、立案数与大案要案率、移送审查起诉数与有罪判决率)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标准,从而有力地提高了办案质量。

韩兵 纪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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