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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垄断才是商业贿赂的“尚方宝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06 浙江在线

  江苏省检察机关经过两年多的侦查,挖出了一系列高校教材回扣案:在江苏115所高校中,已查出有109所学校涉案,已有130多起商业贿赂立案。触目惊心的案件告诉人们:在社会反映强烈的“上学贵”背后,原来还有另一只黑手——“商业贿赂”在从中捣鬼(据5月1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笔者以为,教育业内必然存在着有利于商业贿赂生存发展的独特环境,其一是教材

消费的强制性和规模效应,其二是教材出版销售的垄断。按照教材回扣的“潜规则”,学校按课本定价的100%卖书给学生,书商按码洋的15%至25%折扣给学校,出版商以6.5折至7.5折卖给书商,出版商的成本只占到书价的三四成。换言之,出版商的利润大约有15%至30%,这个数字看起来似乎和“暴利”不太相符。于是就有教材出版业的行内“大佬”愤愤不平,认为他们不存在暴利,并举例称,一个酸辣白菜,成本不超过1.5元,可在餐馆里,却能卖到6元甚至是10元,利润达到400%以上,连餐饮业都算不上暴利,他们算什么?然而,这种类比是非常具有误导性的。作为消费者,如果嫌贵,可以拒绝消费酸辣白菜;而作为学生,购买和使用什么样的教材,是别无选择的。而且,餐馆卖酸辣白菜,一次卖一份,靠一份一份地积累赚钱;而作为出版商,一次出售教材都是成千上万套,具有规模效应。这二者之间的强制性和规模效应,岂是能相互类比的?

  另一方面,中国教材的出版和发行都是具有“垄断性”的,相关部门对这种垄断性权力监管不力,只要手中拥有配置资源的权力,权力往往就容易被用来“寻租”;而高校作为采购教材一方,虽然商业贿赂会加大高校教学成本,但由于这个教学成本往往是由学生(学生家长)来买单,因此,商业贿赂的受害者,实际是教育的消费者——普通学生。

  要解决教育业商业贿赂泛滥的问题,方法不是没有,比如破除垄断,比如加强监管等等——这些其实都是老生常谈了,目前效果也并不太佳,一方面会受到既得利益者的强烈阻挠,另一方面和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有很大关系。我想,既然回扣已经是一个法律问题,就应该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在商业贿赂已经有泛滥趋势的今天,立法《反商业贿赂法》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只有用法律手段,才能彻底打击商业贿赂,才能给教育一片纯净的天空。


作者: 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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