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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馆被罚款 举报人获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11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义华实习生徐丹)本报报道《饺子馆拒不给发票》后,江汉区地税局高度重视,经过查实,对当事饺子馆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昨日上午10时,江汉区地税局侦管科派工作人员对“东方饺子馆”进行调查,证实本报报道属实,该饺子馆使用“回笼发票”。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考虑到饺子馆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江汉区地税局同时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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