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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全世界没解药的死穴咋被点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14 东方网

  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案的调查结果:造成该事件的原因系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在购买药用辅料丙二醇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时,购入了假冒的丙二醇。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科主任高志良介绍,目前已有4人因注射此药导致肾衰竭死亡。高志良称,这个药除了对肾有侵害以外,它同时对神经系统也有损害,现在所有的病人除出现神经的损害,就是吞咽困难,呼吸急迫,甚至有些麻痹,这都是假药的毒性造成的。记者问:“现在解决中毒的方法有没有?”高志良说

:“最好的就是透析,我们从5月1日一直在透析,完全的解毒药现在还没有,全世界都没有。”(5月15日新京报)

  该案的罪魁祸首是药品辅料假丙二醇。从目前报道的情况看,受到监控和追究的主要有两方。一是假辅料的一级供应商。贩卖假丙二醇的嫌疑人已被江苏省公安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是企业在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案件已正式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涉案的药品采购、保管、检验等有关人员已被警方采取措施。笔者不敢相信,一种全世界都找不到解药的辅料,仅凭上述两个环节就能顺顺畅畅地进入药品、进入人体,那么假药到底是咋流转?笔者对此有两点疑问。

  一是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种治疗肝炎病症的常用药,以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直在使用另外一家制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但是从今年4月19日开始,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广东省药品招投标中独家中标,进入医院。到底在招投标环节有没有“猫腻”,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但这是造成假药中毒案件的关键环节,为什么此前用别的厂家同类药品,从未出现问题,招标后却改用了“齐二”的这批药物?难道仅是市场规则改变了这一切吗?

  二是为什么在立案调查中只涉及到企业和药品原料采购和制售环节的责任人,而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各级药品监督部门却不予追究?一般药品说明书上都有药物配伍、禁忌和大量服用中毒方面的详尽说明,而作为改变了原材料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对此是怎么说明的?这既有企业的责任,也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如果一个药品在改变了原辅材料之后,包括同类非同一批次的原辅材料,而不经实验室试验而流入市场,那么患者的生命安全就会悬于半空,危险无时不在。因为作为假药的丙二醇直到患者使用后导致肾衰竭直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才发现原来的药品改变的原辅材料,这样的漏洞本应该在专业监管部门的检验中予以救济,可惜却没有这样的法定检验准入程序。到底是法律上的缝隙,还是执法者的疏漏,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交待。

  贩假、制假固然要追究,但管假者更不能轻易放过,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对监管者的责任进行一次“透析”,对于搞清楚“全世界没解药”的死穴怎么被点中的至关重要。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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