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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挖黄土卖钱也犯法 当事人左某被定盗窃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18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通讯员朱晓勤记者秦杰)挖点黄土卖居然也犯法!昨日,记者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我省首例盗窃土方案公开宣判,当事人左某被定盗窃罪。

  据了解,去年11月2日晚11时许,左某未经土方所有者的许可,租用挖掘机在沌口街新村芳草路与新民小区之间擅自挖取黄土,以每车80元的价格销售给周某。

  据悉,至案发时止,左某共取黄土14车,价值1120元。

  法院认定,左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左某在案发后,主动回填所盗黄土等情节,判决其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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