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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索赔后进了公安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2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墙上掉了几块漆,却“价值”6000元,这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在江心洲的某工地。

  34岁的丁涛暂住在江心洲某花园,曾多次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今年3月31日下午,丁涛来到家门口的施工工地,称家里的墙面被打桩机震裂了。老板余敏当即派人随他回家了解情况,发现墙上的一块乳胶漆脱落。来人表示会帮他维修,丁涛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了。

  4月4日上午,丁涛再次来到工地,大声要求打桩工人停机,并以墙面破裂为由索要2000元赔偿。机器停1个多小时,工地就得损失6000元。余敏为了及时开工,给了他2000元。见钱这么容易就得手,丁涛尝到了甜头。4月6日下午,他酒后再次来到工地,打电话给余敏称还是房子的事,并以看牢友为名问他要2000元钱。

  余敏答应了,但要求他写下保证,丁涛遂写了一份“今后跟工地没有关系,不会再来”的保证书。谁知4月13日中午,丁涛又出现在了余敏面前,向他借钱。遭到拒绝后,丁涛扬言“以后会找人来的”就出门了。余敏害怕他闹事,又从身上拿了2000元给他,但他事先已记下了票面的号码,并拨打了报警电话。钱到手没多久,丁涛就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方认为第一次的2000元是余敏自愿给的,第二次从丁涛写的保证书来看,双方已就2000元的事达成了共识,而第三次丁涛出门后余敏又交给他2000元,以上种种客观表现显示都不宜将丁涛定罪为敲诈勒索罪。在做了认真的审核和讨论后,检方最终对丁涛作出了不捕的决定。(文中人物系化名)

  建钟徐红霞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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