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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建设局“出尔反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1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俊)因合乎规定的文件没有落实,户县建设局处罚了房地产开发商。然而被处罚后,开发商的违规事实却被建设局另一份新的文件认可,而这份新文件还以相同的文号和发文日期取代了行文于一个月之前,作为处罚依据的文件。对于建设局的做法,群众纷纷表示质疑:“这样执法不是助长了违规行为吗?”

  “孪生文件”引来争议

  住在户县画展街原木材公司院内的解先生等数位住户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西安纬地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他们居住的房子前新建的一栋楼房向南向西都侵占了他们的居住权益。为此,解先生等住户多次和开发商交涉,向建设局也反映过,然而从开发商和建设局那里拿到的两份文号与发文日期相同、内容却不一样的规划文件却让他们无所适从。

  昨日上午,记者在谢先生家见到这两份文件的复印件。两份文件的文号都是“县建审发[2006]08号”,发文日期都是“2006年3月10日”,盖的都是“户县建设局建设项目审批专用章”,涉及内容也是对同一楼房的规划要求,但向南向西的具体间距却不相同。例如关于南轴线的要求,一份文件要求相距6米,另一份文件则要求是5.6米。

  解先生说,两份文件的原件他都看到过。南轴线相距5.6米的那份原件是开发商给的,南轴线相距6米的那份原件则是建设局给的。

  交了罚款却又认可

  户县建设局村镇规划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两份文件确实都是局里下发的。南轴线相距6米的那份文件曾经有效,但现在已经收回。解先生来查阅时工作人员因为忙乱给错了文件。王科长说,开发商建房之前,他们依照有关规定下发了南轴线相距6米的那份文件,后来经过检查发现开发商未执行该文件,南轴线南移了0.37米,他们就对开发商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已经执行。

  记者问王科长,既然南轴线相距6米的那份文件的要求合乎规定,对开发商的处罚也是因为其没有执行这份文件,为什么处罚后反要收回这份文件,下发另一份文号和发文日期不变的文件,内容还和开发商的违规事实相吻合呢?王科长说,建好的楼房不能再拆掉,向南向西的现实间距已形成,为了以后工作方便,他们就对现状予以了认可。至于文号和发文日期的问题,是工作疏忽,以后会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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