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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警察发生冲突 律师写下悔过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17 南方新闻网

  与警察发生冲突律师写下悔过书

  公安机关考虑到他并非有意闹事,未对其实施拘留

  本报讯(记者梁朗然)一名律师在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此后他写下悔过书称“骂了民警”,警方未对其实施拘留。

  这名律师叫欧阳志刚,5月10日他在江西受王某委托,做王某丈夫颜某的律师。颜某是犯罪嫌疑人,5月6日被深圳警方刑拘。5月13日下午约4时,欧阳志刚到南头派出所侦办四队办公室申请会见颜某。民警邱斌接待了他。欧阳志刚出示了相关证件。

  邱斌查验后表示,颜某的户口本系今年1月签发,距今已有4个多月,律师没有其他材料证明王某和颜某目前仍是夫妻关系;且律师也无法证明授权委托书上王某的签名确由王某本人签署。邱斌建议,让王某持结婚证亲自到深圳,或者让王某在江西进行授权委托公证。

  欧阳志刚认为警方在有意刁难。邱斌解释称如不满意可投诉,欧阳志刚便把手中的户口本和执业证摔在了邱斌的办公桌上,双方由此发生口角。

  邱斌认为欧阳志刚扰乱了单位工作秩序,辱骂民警,要求他解释清楚,此时欧阳志刚要退出办公室,邱斌一把揪住其衣领,欧阳志刚极力反抗并大喊。多名警员试图制止欧阳志刚,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邱斌和欧阳志刚都受了不同程度的皮外伤。

  南山区公安分局随后对涉事警员和律师分别进行调查。当晚9时,欧阳志刚写下了悔过书,称“缺乏律师职业素养,情绪激动,与办案民警发生争执,并骂了民警”,他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南头派出所的陈副所长说,办案民警并非是有意刁难律师。欧阳志刚要求会见的颜某,参与了一个特大犯罪团伙。因案情重大,警方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所以才要求律师提供更详细的材料。他说,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对欧阳志刚拘留,但考虑到他并非有意闹事,所以不再作追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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