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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出租车生存现状调查之一 “三座大山”压痛“郑州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0: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省会出租车生存现状调查之一 “三座大山”压痛“郑州出租”?
【核心提示】

  不久前,郑州市为出租车举行涨价听证,而开出租车的司机却多数不主张涨价。原因何在?

  调查中,许多出租车司机道出了其中的“秘密”:油价上涨带来的负担仅是“毛毛

雨”。10年6万元或8年6万元的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是压在出租车司机头上的“第一座大山”;由于出租车总量(包括“黑出租”)没能得到科学的控制,郑州市出租车数量过多,出租车司机面临“僧多粥少”的尴尬;自己掏钱买来的出租车不能合法经营,却必须“卖身”给出租车公司并缴纳数量不菲的租金才能合法载客,这是压在出租车司机头上的“第三座大山”。

  郑州出租车司机不喊涨价吁“减负”

  4月下旬,郑州市物价部门举行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无论是会上的出租车司机代表,还是没有参加听证会的司机,多数并不主张涨价,而是呼吁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

  一辆出租车每月的负担是多少?记者采访了几十名出租车司机。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一辆出租车每月的固定支出在3500元以上。

  司机赵师傅给记者提供了每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费用的收据和发票。在这张郑州市中州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据上,记者看到这样的收费项目:

  票本费24元、税费240.9元、电台服务费50元,合计314.9元。同时还有一张“河南省郑州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管理费,金额为200元。两项合计为514.9元。赵师傅不跑夜车,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7时至晚上9时共14个小时,每天约需燃油费100元,每月燃油费3000元。这样,赵先生一个月的固定支出为3500元以上。

  这是全额支付购车款的方式。如果是贷款购车,出租车司机还需还贷。仍以赵师傅的出租车为例,购车共花费19.3万元,赵师傅向银行贷款10万元,期限为3年,每月需还贷3600元。

  赵师傅算了一笔账,他每月只有营运额达到7000元以上,才能顾住成本。这还没算上汽车折旧、维修保养的成本。而目前赵先生每天的营运额在200至300元左右,扣除一切支出,每个月的净收入仅为1000多元。

  许多司机表示,各方面的费用太多,是目前出租车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记者调查得知,目前郑州市的出租车多为司机贷款购买。而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出租车经营使用权只能由出租车公司向政府部门购买,这就出现了许多出租车司机自己买车还得给出租车公司打工的奇怪现象。

  巨额经营权使用费压痛出租首座大山?

  购买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的6万元,是出租车司机除了购买车辆外最大的一笔开销。许多司机称之为“份子钱”。用他们的话讲:要想开出租,得掏两辆车钱!

  一辆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6万,一万辆的经营权使用费就是6亿元。而且经营权到了一定的年限后,还需重新购买。为什么要收这笔费用呢?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信访科有关负责人说:上世纪80年代郑州市就有了出租车,当时全部是个体经营,乱收费、拒载等不规范服务十分猖獗。1988年郑州市成立了客运管理处,以规范出租车市场。到1993年郑州市的出租车达到了近3000辆,开出租车成为当时的高收入行业,许多人希望从事这个行业。当时的出租车并没有经营权使用费,而是通过行政审批的形式来经营。到了1995年,出租车数量骤增到1万余辆。这时问题出现了,一方面僧多粥少,出租车行业整体收入水平下降,并且竞争无序;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城市交通堵塞。

  1996年,郑州市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决定用有偿转让出租车经营权的方式代替行政审批。最早经营权的价格是10年5万元,1997年提高到10年6万元,2002年提高到8年6万元。“之所以定这样的价格,主要是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让大多数经营者能够承受,保证经营者有钱赚。开出租车要占用车牌号、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进行经营,自然应支付一部分费用。有偿转让代替行政审批不仅解决了许多问题,而且能有效地控制出租车无序增长,并解决了恶性竞争这一问题。”

  那么客管部门征收的费用做何用途了呢?客管处数名部门负责人均称全部上缴了郑州市财政。

  可是记者调查得知,郑州市审计局2005年8月22日《关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部分和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客运管理处以前年度收取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920万元挂账,2003年我局《审计意见书》已要求该单位清缴,但至今仍未纠正。同时该单位2002年以来收取的更新车待处理款1092万元,也一直未上缴预算外专户管理。”

  2005年12月13日,郑州市审计局《关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再次指出,部分和单位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客运管理处上述的两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整改”。

  收取经营权使用费政府部门在与民争利?

  占用城市公共资源,就理当缴费?有关法学专家却不这样认为。

  “公务车、私家车、公交车同样占用车牌号、城市道路,为什么不实行有偿使用呢?”省人大常委会一位法学专家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颇有微词。

  这位法学专家说:“在一些地方,把市场资源作为‘公共资源’,以计划的方式控制,再以市场的手段抛售、拍卖,这种做法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惯用手法。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把一个城市的户外广告、汽车牌照数量,甚至把公共交通路线等垄断起来再进行拍卖——还美其名曰公平竞争,实质上却是与民争利甚至直接剥夺底层民众的工作和生活权利。空气、蓝天、城市空间,都是城市的公共资源,但并不是公共资源就该收归政府所有。法律没有明令授予政府相关的权力,政府就没有这个权力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即使法律授权其支配公共权力,也只是准其行使代管的职责。有关部门岂能利用所谓‘占用公共资源’变相向被管理者收取巨额金钱?”

  ”寄身”出租汽车公司开出租车的”必由之路”?

  郑州市出租车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城市大致相同:由政府掌控出租车经营使用权。出租车公司向政府部门购买出租车经营使用权指标,然后再将经营权转让给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需向出租车公司一次性缴纳车辆费用及经营使用权费用,并与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后,才能经营出租车。也就是说,个人要经营出租车必须“挂靠”公司。

  为什么采用这种模式,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认为不采用这种模式就无法对出租车行业实行有效的管理:出租车行业是流动性很强的行业,没有一家行政主管部门有能力不借助公司而挨车收取各种费用。收取管理费直接针对出租车公司,而不用针对每辆出租车,这也给出租车司机提供了便利,例如司机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公司代收,然后再分门别类地缴给各个职能部门。该模式的确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增加了公司管理环节,间接增加了出租车的经营成本。

  出租车公司管理者还是寄生虫?

  采访中,许多出租车司机对挂靠公司的经营方式颇有微词。司机王先生说:“凭什么每月收取200元的管理费用,公司的许多业务,出租车司机可以自己完成。”一位姓李的司机抱怨:“出租车公司是旱涝保收,不用出什么力,不用承担一丁点儿的风险。每个月就是打开钱匣子坐收管理费,这合理吗?”

  郑州市出租车协会的专家也认为,出租车市场必须公司化经营的规定堵住了个体经营的道路,结果制造了一大批寄生食利阶层,通过盘剥出租车司机,养活了一批根本就没有多少投资的公司(许多出租车公司的大部分投资仍然变相由司机出资)。

  郑州市出租车协会的专家认为,出租车是个庞大的群体,单靠客运管理处管理确实不易,从这方面讲,公司管理是必要的,这也是郑州市学习外地经验得来的,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变了味。按道理讲,公司兼具经营和管理的职能,经营出租车的主体应该是公司,出租车司机应该是公司的职工,由公司给出租车司机发工资、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等。可现在郑州市的出租车公司变成客运管理处的附属机构了,不经营,只管理,也不用承担任何经营风险,收入不仅有管理费,还有转让车辆和经营权时的隐性收入。许多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收入要远远高于辛苦劳作的出租车司机,这种寄生现象既不正常,也不公平。

  出租车总计10607辆郑州出租车是多还是少?

  据调查,目前郑州市在客运管理处登记在册的出租车有10607辆,按照目前郑州市的城市规模、人口数量及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出租车数量明显过剩,约多出了1800辆。许多出租车司机认为这直接造成了目前郑州市出租车空载率居高不下、经营困难。郑州市的出租车到底是多还是不多呢?

  郑州市无线电调度中心总经理刘枫认为:郑州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都有这样的感受。天气好的时候,很容易打到车,而每逢雨雪天气,打车就特别难,出租车数量适当多一些,对市民是有好处的。

  郑州市客管处信访科负责人说,郑州市从1998年8月开始对出租车进行总量控制,目的是让出租车“自然减员”,也就是说“只减少,不增加”。如果郑州市的人口及城市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现有出租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总量控制的政策是否会有所变化呢?

  这位负责人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因为郑州市已明确城市交通发展的重点是公共交通,公交车、甚至轻轨、地铁才是将来的发展方向,出租车只能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因此郑州市的出租车数量可能会长期维持在1万辆左右这个水平。

  郑州出租车总量控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据悉,《行政许可法》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采访中,有关专家认为,出租车的数量完全可以由市场竞争自然调节,除了市民的需求和竞争导致的变化,谁也没有完全的信息来确定出租车业所需要的出租车的准确数量。这方面,管理部门的信息反应和管理理性比市场本身要迟钝得多,其所谓的“总量控制”充满了计划经济的色彩,始终无法摆脱其是否科学与合理的质疑。

  郑州市出租车协会有关专家认为:在“总量控制”下,政府部门给每个出租车公司的配额就是金钱,因此,即使公司有员工退出,它也不会“让”出配额;新增配额也会首先成为各出租车公司“公关”争夺的对象,而个人在这场配额争夺中根本无力抗衡一个个财大气粗的公司——无论从“公关费用”上还是从信息渠道上,都是如此。这样,出租车市场将永远没有退出机制(除非被有关部门罚停),出租车市场将长期处于被现有公司垄断经营的状态。

  这种状态造成的后果有三:一是出租车市场不存在真正的竞争,顾客不是出租车公司争夺的第一对象,顾客根本无法享受到自由竞争所带来的价廉物美的出租车享受;二是出租车的配额成为公司争夺的第一对象,这种配额争夺,由于是由有关部门计划分配的,是增是减(包括总量增减),都由有关部门“一锤定音”,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三是“总量控制”可能导致“黑出租”泛滥。只有“控制”,配额才有“含金量”,而越是控制,巨大的需求与总量控制之间的矛盾就越尖锐,巨大的市场需求可能催生大量违法的“黑出租”,这对背负“三座大山”的守法出租车司机来说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总量控制”下根本不存在真正的出租车“市场”,因为没有“市场的竞争”。其结果是三败俱伤:顾客和司机利益受损,权力则随时有可能被寻租被腐蚀。

  郑州出租车生存现状不仅关系司机的利益,也影响市民日常“打的”的花费。Y

  □记者郑松波李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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