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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男子传销被骗竟绑架“上线”索要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1:41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5月16日电(记者何云江)一名男子误入传销被套光钱财后,竟与他人合谋绑架“上线”索要百万元。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法院日前一审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该男子及其同伙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8岁的被告人杨新民系湖北人,2004年底被女儿以“开服装间需要人帮忙”为由骗到遵义。不料女儿早已陷入非法传销,并鼓动他花了1万多元购买了4套

西服,加入传销行列。由于一次性“投资”较大,他被“任命”为“组长”,很快又因业绩突出晋升成“主任”。在接连将几名亲友拉下水后,再也没有人轻信上当。他发现传销并没有使自己一夜暴富,反而只是虚幻的梦。随着同来的妻子的积蓄也耗光后,夫妇俩就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

  发现上当受骗后,他找来同乡彭少华,决定合谋设计绑架其传销“上线”--片区经理喻某。2005年11月初的一天上午,杨新民借故将喻某骗到自己住处的楼下。待喻某单独上楼刚一进门,杨新民和彭少华便将其按倒在地,用绳索紧紧捆绑起来。为防止邻居发现,他们还给喻某蒙了眼,封了嘴。紧接着,他们又将与喻某同来的周某及其女友捆绑起来。杨、彭两人向喻某索要100万元。

  喻某的女友接到勒索电话后,向遵义市汇川区警方报案。警方接报后,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人质所在地点。次日中午,就在快到绑架者设定的最后期限时,警方悄悄包围了作案地点,出其不意破门而入,将正举刀行凶的两名绑架者一举擒获并解救出3名人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新民及其同案被告人彭少华采用暴力手段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索要钱财,应以绑架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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