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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啃老耻 自立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1:42 四川新闻网

  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调查,我国有65%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这些早该自立却因种种原因依然“吃”父母的人,被称为“啃老族”。

  “啃老族”们或是怕苦怕累,往往嫌工作苦、收入低而不愿就业;或是过于挑剔,尽管有较高学历,但对就业岗位期望值过高,总也找不到满意的岗位;或是自动离职,

以工作太紧张、不适应工作环境、人际关系不好等理由自动离职;或是存在创业幻想,虽然有强烈的创业愿望,但没有目标,没有项目,结果创业不成功也不愿意给别人“打工”,等等。

  现在相当一部分“啃老族”甚至心安理得地认为,“父母挣的钱我来花”,吃老人、用老人天经地义。

  当然,社会环境也影响着“啃老族”的思想和言行。近几年来,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享乐主义、攀比之风一度盛行。有些从小就享惯福的年轻一代,有收入的,成为“月光族”,然后“啃”老人;无收入的,更是猛“啃”老人。如若尊老瞻老的崇高风尚深入每个家庭,深入人心,即使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孩子,也会反哺父母,孝敬老人,更别说有收入了。如若自强不息的道德精神发扬光大,老幼皆行,即使是一个襁褓意识充斥的孩子,也会比学赶帮,积极进取,艰苦创业。

  一个人可以建不了功立不了业,但必须成人自立,至少要自己养活自己。因此,“啃老族”应形成以自立为荣,“啃老”为耻的观念,参与社会,到社会上去闯荡,自觉地融入到激烈竞争的社会中去,在生活的大风大浪中锻炼自己,从而学会生活,独立生活。

  当前,每一个青年人都应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要有依赖性,要认识自己肩负的使命,既要贡献社会,造福人民,又要孝敬父母,并使这种美德永远延续下去,使自己的人生发出耀眼的光彩。(江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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