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有偿出让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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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5:14 深圳晚报 |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从昨天起,《深圳市采石取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我市采矿权采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 为加强我市采石取土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受市政府委托,起草了《深圳市采石取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对我市的石矿资源以及土资源的开采、使用、管理进行了系统的规范。它规定,采矿权应当采用有偿有期出让的方式取得。我市采矿权采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对需要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的采矿权,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石矿资源采矿权出让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要建立石矿资源限采区、禁采区制度,对限采区内石矿资源的开采以及禁止在禁采区内开采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界定了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对土资源的使用以及取土和弃土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采石取土中资源费的征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