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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菲律宾最少零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0:00 东南早报

  菲律宾执行有关货物贸易协定

  早报讯(记者徐占升)即日起,出口到菲律宾的中国货物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幅度最高可达零关税。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的。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于去年7月20日开始实施,但因

为菲律宾日前才完成国内审批手续,该协定也直到日前才开始执行。晋江检疫部门介绍,今后原产于中国和菲律宾的产品将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各出口企业只需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E即可享受关税优惠。

  据了解,目前晋江往菲律宾出口的主要是鞋服制品等货物。晋江检验检疫局统计,2005年经该局检验出口至菲律宾的鞋服产品货值达2513万美元,2006年首季出口额更是达82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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