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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300米内禁开两药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3: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余卫强)昨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成都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划(2006年-2010年)》(简称《规划》),并于昨日起实施。《规划》规定:成都将分三区域类型布局零售药店,中心城区内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必须在300米以上,每万人区域内不超过2个零售药店。

  据悉,该《规划》是在3月29日经公开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进行了修改

。规划依据城镇建成区面积、人口总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建设进程、地理环境等因素,参考人口流量,设置A、B、C三种区域类型:●A类区域中五城区和高新区的非涉农街道,按每万人不超过2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300米以上进行设置。五城区和高新区的涉农街道,按每万人不超过5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400米以上进行设置。●B类区域中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外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的街道或镇,按城镇人口每万人不超过5个零售药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与相邻最近的药店距离300米以上进行设置。●C类区域是指常住城镇人口在3千人以上的乡镇,规划对这类区域药店设置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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