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温柔陷阱”岂止是心理浮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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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6:00 光明网 |
陆志坚 “前夫在海外经商,无生育能力,100万寻异地健康男性圆梦”、“富姐,资产百万,寻有爱心男士为伴侣”……近年来,标有“富姐”、“大款”等词汇的征婚广告频频出现在中国许多媒体上。广大读者和一些专家认为,此类征婚广告泛滥折射出很多社会问题,值得警醒。(5月10日新华网) 确实,看了如此诱人的征婚广告,没有不让凡夫俗子怦然心动的,“岂不爱粉黛, 爱河饮尽犹饥渴”,何况还搭上巨额家产财富,更使人想入非非、趋之若骛了。由此,一些人经不住征婚广告上“大款”、“富姐”等字眼的诱惑,喜不自禁地追寻那“俏丽玫瑰,落雁之美羞花之貌”,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屡屡上当受骗。对此,吉林大学社会学教授田毅鹏认为,在当今社会消费主义的主导下,浮躁心理弥漫到社会的多个角落,很多人想通过一种简单的方式“一夜之间解决问题”,这种“温柔陷阱”折射出的就是“全民浮躁心理”。 田教授的这种“全民浮躁观”,笔者并不能苟同。甚至可以说田教授是将某种社会丑恶现象表面化、肤浅化,而规避了此类征婚已违反了相关法律的事实。 首先,它违反了《广告法》。《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这类征婚广告往往是以极其暧昧、挑逗性的语言进行诱惑,什么“俏丽玫瑰”、遭遇坎坷,男性自述家世显赫,资产上万,有房有车;女性自述通常是嫁富商,或丧偶,或无子,或遭遗弃。承诺只要愿意便赠予巨额酬金,却要求是异地征婚,使应征者无法核实广告的真伪,从而掉入那精心设计的“陷阱”中。 其次,它纯系诈骗。此类征婚广告往往抓住了某些人的投机猎奇心理,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先用诱人的词藻勾引人,然而以各种理由套取上勾者的钱财。一旦达到目的便快速销声匿迹。据某男子向警方报警称,其看了某杂志上刊载的说一富婆因前夫无力生育,希望能找一名优秀男子共同生活生育子女的广告后,禁不住诱惑,便与“富婆”联系上了,对方让他汇了1000元的“考验”费后就再也没了音讯。 因此,对此类征婚广告,绝不可以“浮躁”来漠然视之,而应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严厉打击。否则,它不仅仅颠覆的是社会风俗,更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埋下危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