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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曝光要挟敲诈勒索 驻邕一假记者站昨日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7: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群峰)5月16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在南宁市查处了一个假记者站。

  当天上午,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稽查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南宁市共和路格兰云天大厦7楼的某号房,只见房门口挂着一块“《法制与社会》驻广西工作站”的牌子,该站一名自称是副站长的兰姓男子说,该站在2002年已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备案,具体工作均

由该站站长李某某负责,但李某某到桂林“出差”了。

  执法人员当即指出,按照2005年开始实行的新报刊杂志管理规定,报刊杂志不允许在登记地以外的地方设立与新闻采编无关的工作站、办事处等。《法制与社会》登记地在北京,因此到广西设立工作站是非法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没有审批过该站设立。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该站打的虽然是工作站的旗号,干的却是记者的活。据该站人员称,该站现有人员6人,其中4人有“记者证”。经检查人员鉴定,这些“记者证”都是私自印制的假记者证。

  虽然记者证是假的,但这些人却进行了大量的“新闻采访”。在“站”内查到的一摞摞材料和盖有该站公章的采访介绍信表明,该站已经在广西各地多个市县进行了“采访”。而该站一名姓杨的“记者”承认,他们还没有在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他说:“我们的目的不在于曝光,而是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该站一兰姓男子则追着执法人员说:“是不是××县那帮人告到你们那里的?!我明天就把他们的材料送上去,大不了鱼死网破!”

  对此,一位执法人员道出了其中的“奥妙”:这些人打着杂志社的旗号进行采访,一旦被采访对象有把柄被他们抓住,他们便以“曝光”要挟,迫使被采访对象“花钱消灾”。所以,实际上他们所“采访”到的东西是绝不会“发表”的。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副处长汤晓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说,近期,他们接到一些单位和群众反映,一些人打着区外媒体驻广西记者站、工作站的名义,进行非法采访,或以此要挟,进行不正当的活动。他说,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统一记者证,记者证的真伪,可以登录互联网(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查验。发现可疑情况,也可以向该处反映,电话是:0771-5516029、5516039。

  新闻链接: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中国食品质量报》社等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发出通报。

  这4人分别为:1.《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原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涉嫌敲诈被捕;2.《中华工商时报》社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涉嫌敲诈被逮捕;3.《经济日报》农村版原浙江记者站副站长卜军,涉嫌诈骗被逮捕;4.《中国工业报》社原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涉嫌敲诈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编辑:黄皓作者:黄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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