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国资一年查办3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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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成都市检察院首次曝光侵吞国有资产七种形式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实习生邱旭娟) 私分和侵占国有资产、利用职权职务犯罪……昨(16)日,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国资委召开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新闻发布会,侵吞国有资产的七种形式首次曝光。 据统计,2004-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侵吞国有资产案件共345件347人,占立案总数(603人)的58%。今年1-4月份,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侵吞国有资产案件23件23人,涉案金额最高一起达197万元。 一、弄虚作假,人为减少企业固定资产。二、利用职权,贪占处于非正常管理状态下的国有资产。三、巧立名目,将国有资产据为已有。四、把关不严,中介组织疏于审核致使国有资产缩水。五、暗箱操作,攫取国家给予改制企业职工的优惠。六、保护不力,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七、逃避债务,改制企业追债困难致使国有资产难以归位。 |